(参照山东省物业服务规范三星级标准编制)
一、综合管理
(一)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入住时应提供全面、详细的业主公约、房屋使用手册等。
(二)承接项目时,对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,验收手续齐全。
(三)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。客户服务场所指聊大花园、明德公寓物业服务机构所在地。
(四)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。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,一般修理2日内完成。
(五)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。
(六)至少每年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。
(七)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70%,每年定期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,满意率达90%以上。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、整改、回访,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80%,处理率达90%以上。
二、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
(一)房屋管理
1、制定完善的房屋管理规定、房屋维修养护制度、小区巡检制度、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、户外设置物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。
2、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。
3、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,主要路口设有路标,组团及幢、单元(门)、户门标号标志明显。
4、房屋外观完好、整洁,外墙面砖、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、无污迹。
5、楼梯、扶手、公共门窗、休闲设施等共有部分牢固、无裂缝、无破损、无明显污渍,使用安全。
6、室外招牌、广告牌、霓虹灯按规定设置,保持整洁统一美观,无安全隐患或破损。
7、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、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,并报告有关部门。
(二)维修养护巡查
1、每年1次观测房屋结构,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,必要时请专业单位进行检测评定;
2、每年检查1次墙体、墙面;
3、每年检查1次顶棚;
4、每年检查1次楼梯、扶手;
5、每年检查1次屋面保温隔热层、防水层;
6、每年检查1次散水坡、雨檐台、连廊;
7、每年全面检查1次楼板、地面砖;
8、每季巡查1次小区各标识;
9、每月全面检查1次公共门窗;
10、每月巡查1次路面、侧石、井盖等;
11、每月巡查1次围墙;
12、每月巡查1次休闲椅、凉亭、雕塑、景观小品;
13、每月巡查1次室外健身设施。
(三)维修养护
在房屋巡查中发现的损坏及时安排专项修理,属小修范围的应在3日内组织修复;属于管理方面的应于5日内采取措施恢复正常;属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,并于3日内向中心领导提出书面报告,根据中心领导的决定组织维修。
三、装饰装修管理
1、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,与业主、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,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。
2、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1次现场,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申请登记或违规装修,影响房屋外观、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,应及时劝阻或制止;拒不改正的,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,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。
3、装饰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,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。
4、委托清运装修垃圾的,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,采取围挡、遮盖等措施,在2日内清运。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,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,在2日内清运。
四、共用设备设施运行、维修、保养服务
(一)供配电
1、每日1次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检查,低压配电室可每月巡查1次。
2、高低压配电柜、变压器每年1次检修除尘,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、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检测。
3、配电室安全标识、安全防护用品齐全,通风照明良好,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;无有毒有害危险品及杂物存放,环境基本整洁。
4、无自身系统故障引起的计划外大面积停电。
(二)公共照明
1、院落、楼道照明巡查每月1次,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、灯口、灯泡;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,亮灯率90%以上;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,满足使用要求。
2、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、线路、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,控制柜工作正常,无损坏组件;灯具基本无损坏、无变形、无锈蚀,完好率85%以上。
(三)给排水
1、生活供水
(1)泵房设备运行情况每日检查1次;地下室、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、阀门巡查每月1次。
(2)水泵、阀门进行全面检查、检测、保养每年1次,保证正常供水;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,水泵、管道等除锈、防腐、刷漆每年至少1次。
(3)水箱、水池每年清洗2次,检查保养附属配件,并对水质进行化验,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。
(4)水箱、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;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;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;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,确保供水的安全性。
(5)泵房环境整洁,通风良好,无杂物存放,能有效防蛇鼠等小动物进入。
2、雨污水排放
(1)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,视情况进行清通,排水畅通。
(2)雨水管道、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,视情况进行清通,排水畅通,无堵塞。
(3)污水提升泵检查保养每年1次,对化粪池进行清挖、清抽,集水坑定期清理。
(4)雨季前对屋面天沟、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。
(5)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、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、刷漆,损坏井盖及时更换。
(四)供热设施
1、每年在供热开始前完成采暖供热系统的年度检修保养工作。
2、供热季节,供热交换站内应设24小时值班人员,每6小时巡视一次机房和设备,并做好设备运行记录,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各类故障隐患。
3、维修人员每日对小区供采暖阀门进行巡视检查,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,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。
4、针对室内供热设施业主提出报修申请的,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维修,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。
(五)安全防范设施
1、监控系统做到设备设施24小时运转正常,实现对管理区域的有效监控,画面齐全、清晰。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、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。设备出现故障,能及时修复。
2、门禁系统工作正常。门锁、对讲主机检查保养每季1次。一般性故障2小时内修复,较为复杂的故障2日内修复。
3、周界防范系统做到主机除尘,压线端子牢固,对射探头牢固性检查每年1次;报警系统有效性测试每周1次,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,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;系统发生故障,一般性故障1小时内修复,较为复杂的故障24小时内修复。
4、防雷接地系统做到每年2次检查避雷装置,锈蚀、变形、断裂部位及时修复。每年雨季前对避雷系统进行测试,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。
(六)消防设施
1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道保持畅通,无堵塞、占用、锁闭现象,严禁占用防火间距。
2、楼道内消火栓箱醒目、无遮挡,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,栓口、水枪、水带齐全好用。
3、室外消火栓、水泵接合器应完好,无损坏、埋压、遮挡、圈占现象。
4、灭火器保险及喷嘴外观良好,无损坏、无锈蚀,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,应定期维修、检测。
五、公共秩序维护服务
(一)门岗
1、建立健全门卫、值班、巡逻、守护制度,落实岗位职责制,人员到位,责任到位。
2、保障值班电话畅通,接听及时。
3、各门岗24小时值班,对进出车辆管理、访客登记。
4、对大型物品搬出进行登记,记录规范、详实。
5、对装修及其它临时施工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,加强出入询问。
6、保持门岗环境整洁、有序,道路畅通,阻止小商小贩、可疑人员随意入内。
7、道闸杆管理到位,车辆通行升起,无车辆通行时放下,搞好日常维护,有故障及时报修。
(二)巡逻
1、制定详细的巡查方案,小区院落、车库、车场定时巡查,重点部位增加巡查频次。
2、每周定时巡查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,保持楼梯间畅通、无擅自占用、乱堆乱放现象。
3、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,应在现场采取必要措施,并酌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。
(三)车辆管理
1、按车辆行驶要求设立标识牌和标线,指定车辆停放区域,地上车位标识规范。